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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读中应该注意的“路线”问题
  • 作者:林小影    文章来源:《中国出版》杂志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7

  • 近几年,笔者在编辑工作中,发现许多书稿(包括回忆录、论文、专著等)在提到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一些阶段的人与事时,习惯使用“错误路线”、“路线错误”、“两条路线”、“路线斗争”等词语。同时,在对一些书稿进行二审中,也常发现不少责编对这些提法未做必要的技术处理。在图书质检审读时,同样发现这类提法屡见不鲜,甚至一些“教辅”(历史)图书也不例外。由此可见,有相当多的人对这些提法的认识较为模糊,因而,我认为有必要理一理“路线”问题。

     

    一、“错误路线”等提法的由来

     

    “路线”一词并不太悠久,故《辞源》未见这一词条。《现代汉语词典》、《辞海》各有两个义项,其中,《现代汉语词典》的第二个义项是“思想上、政治上或工作上所遵循的根本途径或基本准则”,《辞海》的表述要详细一些。中共党史书籍中常见的“毛泽东的正确路线”中的“路线”就是这一义项。

    “路线斗争”,原意是指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中对一些根本性的、带全局性的理论和指导原则的系统分歧和争论,无产阶级政党内部所发生的这种斗争,如马克思主义和机会主义的斗争等。

    对中共党史略有了解的人都有这个印象,“错误路线”、“路线斗争”等曾是被使用得相当广泛的词语。其实,从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到1927年“八七”会议前,党的文件从未使用过“路线”一词,“八七”会议后,“路线”一词才逐渐见于党的文件。在党内大讲“路线斗争”始自王明,在共产国际于1930年10月提出反“立三路线”之后,王明频频在党内发难,还写了一本小册子,题目就叫《两条路线》(后来更名为《为中共更加布尔塞维克化而斗争》)。特别是1931年1月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召开,王明上台以后,他更是无休止地开展“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动不动指责他人犯了这个那个“路线错误”,在党内造成很恶劣的影响和很严重的后果。

    此后,“路线”、“路线错误”、“路线斗争”等词语成为了在党内不同意见的争论中被经常使用的词语。如毛泽东1945年5月24日在中共“七大”上讲到新的中央委员会的选举方针时曾说:“……事实上如果我们不选过去犯过路线错误的人,甚至绝对化一个也不选,那就不好,就不恰当。”(《毛泽东文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8月版,第358页)周恩来1944年3月在延安中央党校作了一个题为《关于党的“六大”的研究》的报告,开篇第一句话便是:“近半年来,大家都在学习两条路线斗争问题。”(《周恩来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12月版,第157页)刘少奇写于1939年7月的那篇著名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通篇没有提到“路线”,但在他以后的文章中,不止一次地使用“路线斗争”等词语,如他1945年5月14日在《论党》中写道:“我们党对于上述各种错误路线,不断地进行了不调和的斗争并加以克服……”(《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12月版,第329页)应当认识到,当时这些提法在中共党内虽然用得很多,但十分正常,也未出现什么不良后果。

    到了1959年夏,从中共八届八中全会对彭德怀进行错误的批评开始,“路线斗争”又被强调,而且此后一发不可收,逐渐被用得既滥又乱,直到“文化大革命”中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1971年毛泽东南巡。他在同沿途各地负责同志讲话时,把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说成是路线斗争史。他说:“我们这个党已经有五十年的历史了,大的路线斗争有十次。”接着还历数了这十次“路线斗争”。同年9月18日,中共中央关于林彪叛逃一事所发的通知中说:“我们党经历了十次重大路线斗争。这就是以毛主席为代表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路线,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同以陈独秀、瞿秋白、李立三、罗章龙、王明、张国焘为代表的六次机会主义路线的斗争;在社会主义时期,同以高岗、饶漱石,彭德怀,刘少奇,林彪、陈伯达为代表的四次机会主义路线的斗争。”

    从此以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被简化为路线斗争史;路线斗争被一律看做是社会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甚至被看做是在党内进行的阶级斗争,时时事事都要“上纲上线”,这里的“纲”即“以阶级斗争为纲”,“线”即“路线”。更有甚者,社会上一时“划线”成风,路线对了,什么都对;路线错了,一切皆错,还要“上挂下联”,揭“后台”,揪“同党”,查“爪牙”,株连一大片,“路线”被强调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于是,“路线”就这样被简单化、绝对化、庸俗化了。

     

    二、中共的两个“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提法

     

    迄今为止,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曾两次对党的历史问题作出过决议。

    第一次是1945年4月20日,中共六届七中全会原则通过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个决议以毛泽东1941年写的《历史问题草案》为蓝本,并在毛泽东的领导下,由任弼时主持,成立了有刘少奇、康生、周恩来、张闻天、彭真、高岗、博古参加的准备委员会。起草工作历时一年,其间数易其稿。

    这个决议总结了建党以来,特别是中共六届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前这一段时期党的历史及其经验教训,全面详尽地阐述了历次“左”倾错误的严重危害,分析了产生错误的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意义十分重大。

    虽然这个决议仍然用了“路线斗争”、“路线错误”的提法,但那时党内生活较为正常,所以,沿用这些提法在当时并没有什么问题。

    第二次是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个决议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领导下,由邓小平、胡耀邦主持,起草小组由胡乔木负责。起草工作历时一年四个月,其间也曾数易其稿,甚至被邓小平同志要求推翻重来,可见中央领导对这个决议重视的程度。

    这个决议不再沿袭已被用乱用滥的“路线斗争”、“路线错误”这些词汇。对党内不同意见的争论作了具体分析,是什么错误就说什么错误,一般不再说路线错误,也不把这种争论、批评和斗争定性为路线斗争。至关重要的是,我们不应把这些改变仅仅看成是若干词语的改变,而应看做是一种根本的改变,其中体现了一种实事求是的、分清历史是非的科学方法。

    邓小平同志曾对起草这个决议作过多次讲话,其中九次重要讲话以《对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意见》为题,收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2版,第291~310页)。

    我以为,邓小平的讲话中,最为精辟的是他于1981年6月22日说的一段话:

    我们不提路线错误,是考虑到路线斗争、路线错误这个提法过去我们用得并不准确,用得很多很乱。过去我们讲党的历史上有多少次路线斗争,现在看,明显地不能成立,应该根本推翻的,就有刘少奇、彭、罗、陆、杨这一次和彭、黄、张、周这一次,一共两次。高饶事件的基本结论是维持了,但也不好说是什么路线斗争。说罗章龙是路线错误,老实说也没有说中,罗章龙是搞派别斗争,是分裂党,另立中央。高饶事件也是类似那么一个性质,当然还不是另立中央。瞿秋白的错误不到半年,李立三只三个月。过去评价历史上的路线斗争并不准确,这是我们不主张提路线斗争的一个理由。还有一个理由,过去党内长期是这样,一说到不同意见,就提到路线高度,批判路线错误。所以,我们要很郑重地来对待这个问题,这是改变我们的党风的问题。……当然,不提路线斗争并不是说路线两个字就一概不能用了。比如三中全会确立了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这样的提法以后还可以用。……党内斗争是什么性质就说是什么性质,犯了什么错误就说是什么错误,讲它的内容,原则上不再用路线斗争的提法。……以后也这么办。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最关键的是“我们不提路线错误”,“过去评价历史上的路线斗争并不准确”以及“党内斗争是什么性质就说是什么性质,犯了什么错误就说是什么错误……原则上不再用路线斗争的提法”这几句话,我们搞编辑工作的人务必认真领会。

    党的这两个“历史问题的决议”无疑是研究中共党史的指南和钥匙,但决议毕竟是提纲挈领的,“对历史问题,还是要粗一点、概括一点……”(《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94页),更详细的工作不能不靠专业党史研究者来做。

     

    三、要注意使用规范的表述

     

    关于中共党史的书籍,十多年前就有人做过统计,20世纪80~90年代,全国各地就有各种各样的《中共党史》达数百种之多,且内容都大同小异。

    自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后,在胡乔木、胡绳的直接领导下,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组织许多专家学者,用了十年时间,写就了一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564千字,于1991年7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这个版本,反映了当时中共党史研究中所掌握的史料状况和学术研究水平。

    数年后,随着国内外大量历史档案资料的公布,党史界对许多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同时有了不少新的研究成果。所以,1996年9月,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决定对《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进行修订。

    经过6年的修订,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于2002年9月改由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修订本为上下册,共738千字。正如本书后记所说:“……在内容上作了许多重要的修改和增补。如……对大革命时期陈独秀的错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三次‘左’倾错误和王明在抗战初期的错误,都作了实事求是的具体分析,并有新的表述……”(《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下册,第1052~1053页)

    具体地说,相关的新的表述主要有:

    (一)将大革命时期陈独秀的“右倾投降主义”错误改为“右倾机会主义”错误(详见上册第251~257页)。其实1927年的“八七”会议、十一月政治局会议和1928年党的六大会议,对陈独秀的批评都是“机会主义”或“右倾机会主义”;抗战时期对他的批评才改为“右倾投降主义”。

    (二)将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三次“左”倾错误作了新的表述。第一次,指瞿秋白,称“‘左’倾盲动错误”(详见上册第315~319页);第二次,称“李立三‘左’倾冒险错误”,没有“主义”二字(详见上册第378~388页);第三次,继续称“王明‘左’倾教条主义错误”(详见上册第388~396页)。

    (三)将过去说的王明在抗战初期的“右倾投降主义”错误,改为“王明右倾错误”(详见下册第649~657页)。这样的提法相对宽容,因为他此时的影响毕竟只是局部的,这样表述更符合历史实际。

    到目前为止,修订版《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中的提法应是比较规范的。

    可能有人对只提“正确路线”而不提“错误路线”感到不解:既然有“正确路线”,不是还应该有“错误路线”与之相对应吗?事实上,同正确路线相比较而存在的,可以是不同程度地偏离正确路线的各种错误,并不一定是构成总的指导方针的错误,即往往只是“错误”,不是“错误路线”。

    有鉴于此,我们编辑工作者在编辑书稿(不仅指党史、革命史类的书稿)时,凡遇到此类提法,均应当认真予以把关,注意使用规范的表述。由于“错误路线”等词语流行多年,在不少人的脑海中根深蒂固,甚至有个别研究者似乎对“错误路线”情有独钟,行文时有意无意、或多或少总会流露出来,因而我们在做案头工作时一定要加以留心。

    妥善的做法应该是:

    一般情况下,“路线”一词都用于正面表述,如“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路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等。对于党内曾出现过的错误,一定要按邓小平说的“犯了什么错误就说是什么错误”,不要使用“路线”一词,同时要慎用“主义”的提法。

    当然,对于书稿中引用党的历史文献以及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著作的原文,则一定要保持其历史原貌,实在必要时可略作说明。

    因“错误”这个词既可做名词也可做形容词,前面所列的三点表述都是做名词使用的,而有时在文章中,以“错误”为中心词(如“王明的‘左’倾教条主义错误”)会出现表达不清的情形或会产生歧义,可以适当使用“错误方针”、“错误主张”、“错误政策”、“错误观点”、“错误思想”等提法。

    (作者单位:福建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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