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工作是出版工作三个主要环节之一,是出版业的终端。出版工作的成果与作用,很多方面要通过发行工作来体现。图书内容的质量会影响整个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和精神文明事业的传承。读者的喜爱与认可往往也是检验图书质量的标志之一。所以发行工作对扩大发行量、传播优秀图书、促进出版事业繁荣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发行工作长期处在由新华书店独家经营的局面。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新华书店是我国人民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传播科学文化技术知识,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部门之一,为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时代在前进,事业在发展,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处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发行工作与发展中的我国出版业已不相适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已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为基本国策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我国各行各业的发展与建设亟须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步伐,出版业中的发行工作也不例外。
三十年来发行工作的改革,主要从两方面进行。其中一部分是发行工作(主要是新华书店)自身内部的改革;另一部分是发行单位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改革。
(一)
发行工作自身内部的改革主要是书店改变经营机制,调整发行体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改变网点布局。
上世纪到80年代,全国已有国营书店6435处,集体书店2274处,个体书店2125处,供销社售书点66165处,商业部门售书点3383处,其他社会售书点9710处,书摊书贩11139处(人),总数已达101431处(人),(据新华书店总店1983年统计资料)。这些网点分布在全国各地。改革开放三十年中,新华书店主要对自身网点加以整合。在大城市建立大卖场,增加书店门市部供应品种;改善读者购书环境;按照各类读者的不同需要,把部分中小型门市部按图书分类改建为专业书店;加强门市服务工作,实行全面开架售书以方便读者选购。
2.改善书店内部的经营管理。
1979年9月经国家出版局和财政部批准,书店内部实行了“利润留成”和“库存图书分年核价”的内部管理措施,使建设书店的基本建设经费有了部分保障,加强网点建设有了条件,库存图书也有了较好的处理办法。
3.改变业务往来方式。
为了改善基层书店订货时不了解图书内容的局面,改变“隔山买牛”状况,从1987年3月起,发货店与出版社联合创办了“图书看样订货会”,基层书店订货人员看到样书后,作为提出订数的依据,使基层书店提出的订数更切合实际。这种订货方式的改变,受到基层书店订货人员的普遍欢迎。
4.加强为读者主动服务。
为了改变等读者上门服务,书店又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主动服务。部分书店保留了流动供应、电话购书与邮购服务等书店的传统服务方式。从1980年10月起又创办了“全国书市”等服务方式。在书市上集中供应前一时期出版的图书供读者选购,请作者到书市来参加售书活动,听取反映,举办报告会等。“全国书市”已举办了近二十届,现已成为出版系统受读者欢迎的主要活动之一。
5.调整人权、财权的管理体制。
新中国成立初期,新华书店按当时出版总署的指示,对各地书店是采用集中管理的体制。人、财、物三权统一,由书店管理。上世纪50年代后期,由于体制下放,书店成了一个对基层书店不管“人”不管“财”的企业,业务与管理脱节,以致造成书店对用人数量、用人来源都没有自主权。当地其他部门的一些多余人员,文化程度很低不适宜在书店工作的都被安排到书店工作,有的地方甚至把当地开展一些活动(但不属书店发行图书)的费用,都拿到新华书店来开支报销。因此造成业务混乱,亏损增加,冗员增多。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有条件时书店人员管理体制,实行省书店和当地双重领导,以省书店管理为主。”1983年以后,各地根据中央文件精神,都逐步调整了书店人员和财务管理体制。书店的经理可以根据业务的需要自主管理书店的人、财、物,成了真正名副其实的“企业”法人代表。
2000年后,改革逐步深化,各地陆续试行了集约化经营、股份制改造等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措施,书店的人权、财权管理才进一步得到了解决。
除了以上几项影响较大的书店系统内部改革以外,各地书店还陆续在内部的用人制度、奖励制度等方面做了不少调整与改革。
(二)
在上级领导下,新华书店系统与发行工作以外单位的业务交往也做了不少改革。
1.变独家经营为多渠道发行。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图书发行工作一直是由国营新华书店独家经营,为读者需要和出版业的繁荣和发展服务。但由于是垄断性经营,故在业务上改革与创新不大。改革开放后,我国进入了市场经济。首先是出版社发展很快。1978年时仅有105家出版社,经过了将近三十年到2006年已有573家出版社,增加了5倍。一些党政机关、民主党派、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新闻传媒、群众团体等都建立了出版社。有的出版社性质相近,因此出版图书的内容容易雷同,往往会造成一些品种重复过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除部分交新华书店发行外,还可以自办发行。与此同时,一些民营发行企业也发展很快。有的已向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方向发展。因此,全国成为多渠道发行相互竞争,取长补短的宽广的图书市场。
2. 书店扩大业务范围,开展多种经营。
计划经济时期,新华书店经营的主要是图书,其中包括部分读者需要的盲文图书、民族文字图书。改革开放以后,书店扩大了业务范围,提出了“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业务方针,兼营音像制品、文具用品,部分书店还销售音乐器材等相关的文化用品。书店开展了多种经营后,业务上联系的单位更广了,已不局限于出版社,扩大了业务范围,也方便了读者购买。
3. 改变了订货方式。
新中国成立以来,书店的进货主要依靠发货店的征订通知。订货后不管销售情况如何,概由订货店负责存货责任。这种订货方式,盲目性很大。有些书本可以多发的,由于订货量小而发不了多少;有些书由于不了解书籍内容和读者需要情况而盲目订货,以致造成了大量积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书店与出版社之间的进货方式,改变了很多。如实行“看样订货”、“寄销”、“初版试销、重版征订包销”等等,同时,发货店与出版社加强了图书讯息介绍,以减少出版社及基层店印制和订货的盲目性。
(三)
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使出版业发展很快,取得了很大成果。如1978年全国销售的图书仅33.1亿册,码洋仅9.3亿元;而到2006年时,全国销售的图书已达156.53亿册,码洋达1290.94亿元。将近三十年时间,销售图书的册数增长了4.73倍,码洋增长了138.8倍。这是一个蓬勃发展的增长速度。但改革开放毕竟是个新事物,正像邓小平同志讲的,既要“解放思想”,又要“实事求是”,要摸着石头过河,要摸索前进,这样才能不断创新,不断完善,使各项政策、各有关业务单位之间相互关系的改革都能配套,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以形成繁荣、有序良性竞争的局面。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范围的出版业刚刚建立,因此强调集中统一是完全必要的。在机构的设置上,在业务分工方面都分得很细。如出版业所属三个主要环节都实行分工专业化,省级出版社实行地方化。但改革开放后,出版业的这些分工都打破了。出版社可以搞发行,地方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内容可以不局限于地区的限制。但从事这些业务的机构却还是新中国初期设置的模式,没有相应的加以整合,发行像出版工作一样,有一定的特殊性,是微利性企业。因此不仅要考虑业务和管理方面的改革,同时还需要考虑其机构做相应的调整与整合。如出版可以搞发行,发行却不能搞出版(近几年,有些地方书店兼并了一些出版社来开展出版工作);出版社搞发行可以不受地区(城市与农村)、品种(畅销与专门)、时间(投入市场早晚)、价格(打折扣)等的限制,而书店却还要负责读者需要的社会责任。这些差异和改革的不配套,影响了出版业更加健康的发展。少数出版社“卖书号”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影响了图书市场的正常秩序,由于缺乏出版图书的分类管理,造成整个系统的图书库存滞涨、积压。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国库存图书达44.59亿册,码洋达524.97亿元,几乎达到当年出版图书册数的28.49%,码洋的40.67%左右。
根据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经验,对改革的态度必须积极,但步子要稳妥。涉及面很广的重大改革,要经过试验。在改革中,必须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主要是改革不合理的,有些合理的、正常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还必须继承、保留。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一股脑儿丢掉。松绑是改革,加强管理也是改革。2. 出版业改革的结果必须使读者满意叫好,使读者体会到在解决“买书难”方面是前进了一步。3. 出版工作的改革不能增加读者的负担,不能把一些负担转嫁到读者身上去。4. 改革时“责”、“权”、“利”必须一致,次序不能颠倒,要掌握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的原则。5. 要注意局部与整体的关系。6. 要解放思想,从实际出发,清除一些不合理的传统做法。
经历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必将在现有的基础上更加深入发展,出版业也会得到更大的繁荣,将为我国的建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注:文中数字,除注明者外,均引自《中国出版年鉴》
(作者为新华书店总店原总经理)